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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「主辦考試」機關→「中華電信(宏華人力)公司」→其「主管機關」為「交通部」。
(二)「試務承辦」單位→委託→「台灣金融研訓院【簡稱為(金研院)】」辦理!
(三)「中華電信」之「國營事業(位階)」:
★行政院→交通部→(中華電信)股份有限公司→「(宏華人力)資源股份有限公司」
(四)「中華電信(宏華人力)」→派駐「中華電信(客戶網路)人員」之→「報考學歷」及「薪資待遇」為:
1、「高中(職)畢業」→「男女」皆可報考→「中華電信(客戶網路)人員」→(試用期間)月薪$27,000 元→(試用期滿)月薪$30,000元起薪!→「年終獎金」高達「4個月以上」!→年薪「高達48萬元」以上!
2、優渥福利:另有→「全勤獎金」!→並視員工「績效表現」→核發工作「績效獎金」及「年終獎金」!
(五)全國考生,請注意→國營事業→「中華電信(宏華人力)」招考→派駐「中華電信(客戶網路)人員」→近年來,依慣例→「每年」皆「對外招考1〜2次」!請務必趁早起步,步步超前,捷足先登!
(一)101年度→「101年3月31日」考試 → 共計錄取 「409 名」!
(二)102年度→「102年7月14日」考試 → 共計錄取 「300 名」!
(三)102年度→「102年12月14日」考試 → 共計錄取 「400 名」!
(一)報名日期:
1、「110年(本屆)」:預定「110年4月」→開始報名!(一律採網路報名!)
2、「111年(下屆)」:預定「111年4月」→開始報名!(一律採網路報名!)
(二)考試日期:
1、「110年(本屆)」:
(1)「第一試」→「筆試」日期:預定「110年6月」→再次舉行「筆試」!
(2)「第二試」→「複試」日期:預定「110年7月」→再次舉行「口試」、「彩色纜線辨色能力」、「體能測驗」!
2、「111年(下屆)」:
(1)「第一試」→「筆試」日期:預定「111年6月」→再次舉行「筆試」!
(2)「第二試」→「複試」日期:預定「111年7月」→再次舉行「口試」、「彩色纜線辨色能力」、「體能測驗」!
★「宏華人力」→派駐「中華電信(客戶網路)人員」→「高中(職)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(1)110年→預定於「110年6月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(2)111年→預定於「111年6月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(一)「國籍」→具有→中華民國「國籍」者。
(二)「年齡、性別、兵役」→「不限」。
(三)「學歷」→高中(職)畢業。
(四)其他:
1、「錄取後」→「不得申請」調整為「內勤」工作。
2、「畢業證書」→如係「國外學歷」→須請加附中文譯本(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)→國外學歷影本→應經我國「駐外單位」→包括我國駐當地「使、領館」或派駐當地之「文化、貿易、商務機構」或其他經我國政府「認可之機構」驗證或公證人驗(認)證。目前「若無」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→請「及早」申請→「以免」損及本身權益。
3、「畢業證書」、「汽車駕駛(普通小型車)執照」等證明文件→限於「第二試(口試、彩色纜線辨色能力及體能測驗)」前一日取得。
4、「符合(高架作業)(體格檢查判定標準)」檢定→依據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」→「不適合」從事「高架作業」之疾病及本遴選作業「判定項目、標準」如下:
項目 |
正常值 |
異常值 |
單位 |
血壓 |
140(含)以下/90(含)以下 |
>140/>90 |
mmHg |
視力 |
兩眼祼視力達0.6以上者,且每眼各達0.5以上者,或矯正後兩眼視力達0.8以上,且每眼各達0.6以上者。 |
未達左列標準者 |
|
聽力 |
正常 |
異常 |
|
★經檢視「體格檢查表」→「未達」本遴選作業判定項目、標準者→「取消」錄取資格!
(一)具有「宏華人力」公司及「中華電信」→因公撫卹之遺眷(配偶或子女)身分者→請於「報名網頁」直接鍵入死亡家屬姓名及身分證字號→「不須」另行提供相關資料→「後續」將與「宏華人力公司」及「中華電信」人事資料進行比對→不符資格者→改為「一般身分」應考。
(二)具有「原住民」身分者→請繳附「戶籍謄本」。
(三)具有「原住民」身分者→凡「逾期」、「未繳附」相關證明文件或「資格不符」者→改為「一般身分」應考→「不得」享有「加分優待」。
★「第一試(筆試)」→測驗日期
節次 |
測驗科目 |
預備 |
測驗時間 |
全一節 |
1.計算機概要 2.基本電學 |
13:50 |
14:00〜16:00 |
(一)★「(客戶網路)人員」→
→「第一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1科」!
1、「第一試」→「筆試(60%)」→「考一科」→「1.計算機概要;2.基本電學」!
2、「第二試」→「口試」+「彩色纜線辨色能力」+「體能測驗」!
3、「工作性質」:
(1)接受「個人獨立作業」或「工作班聯合作業」→排班輪值。
(2)從事「到客戶端電信裝機、查修」作業→「電信架空」、「地下光、電纜」及「相關附屬設施」「施工維護」或「其他接取網路維運」相關作業。
(3)「其他」客網單位→交付事項。
4、「必備能力」:
(1)「汽車駕駛(普通小型車)」→執照。
(2)「上下電桿高架作業」及「進入電信洞道及人孔」等→局限空間作業→之「良好體能」與「作業能力」。
(3)「彩色纜線」→「辨色能力」。
(4)符合→「高架作業(體格檢查)判定標準」。
(5)「熱忱的」→「服務態度」。
(一)「應攜帶」證件→請攜帶→貼有「本人照片」之身分證件「正本」→(限新式國民身分證、駕照、護照或健保IC卡,請「擇一」攜帶→其中「護照」須於「有效期限」內)→「未攜帶」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→「不得」入場應試。
(二)「應繳交」文件→測驗當日→須繳驗以下證明資料(各乙式三份→請直接以影印或粘貼於A4空白紙張上,審查後恕不退還):
1、各項文件資料「檢核表」。
2、應考人→個人「相關資料」,含「個人資料表」及「自傳」。
3、新式「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」影印本。
4、畢業證書影本→【國外學歷者須另附已經我國駐外使館驗(認)證之證明及中文譯本】。
5、經原畢業學校核章之學業成績單(含最高學歷與各類組應具備學歷條件)。【國外學業成績單者→須另附已經我國駐外使館認證之證明及中文譯本】。
6、「汽車駕駛(普通小型車)執照」正面影本。
7、「其他」相關資料→如其他「技能檢定」、「語言能力檢定」、「個人優良表現」等資料。
【◎註】:以上所繳交「各種證件影本」及「資料」→係採「甄試報名後審查」→如有資格「不符、偽造、變造」或其他「不實情事」→應考人「應負」法律責任→於「甄試期間」發現者→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→並「拒絕」其進場「應試」→於「甄試完畢後榜示前」發現者→「不予錄取」→「榜示後發現」者→「撤銷」其錄取資格。
(三)「早到者」→恕不受理→凡「逾時」經「唱名3次」未到者→視為棄權→「不得」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。
(四)有關「第二試(口試、彩色纜線辨色能力、體能測驗)」之→「流程、進行方式」及「應注意事項」等→將於甄試專區公告,屆時請上網查詢!
九、「宏華人力」→派駐「中華電信(客戶網路)人員」」→「甄試(總成績)」之「計算方式」:
(一)「第一試(筆試)」總成績:
1、各科「原始分數」→滿分以「100分」計。
2、「計算機概要」佔「第一試(筆試)」成績「60%」→「基本電學」佔「第一試(筆試)」成績「40%」。
3、各科原始分數「加權相加」後→為「第一試(筆試)」成績。
4、「特殊」身分「加分」:
(1)具「宏華人力公司」及「中華電信」→「因公撫卹之遺眷(配偶或子女)」或「原住民」身分報考者→「第一試(筆試)成績」得「加分5%」。
(2)各類組「第一試(筆試)成績」得加分「名額」限制:
1.「因公撫卹之遺眷」者→「不得」超過該類組「第二試名額」之「20%」,取其整數。
2.具「原住民」身分者→「不得」超過該類組「第二試名額」之「2%」。取其整數,倘不足1人時,以1人計。
(3)符合「加分規定」之報考者→如「同時」具備二種以上身分→其「第一試(筆試)成績」之加分→僅得「擇一適用」→請應考人選擇一種身分報名。
5、「第一試(筆試)」成績與「特殊身分加分」之和→為「第一試(筆試)」總成績。
6、依「第一試(筆試)」總成績順序→按各類組錄取名額 3倍人數(不足5人以5人計)→通知參加「第二試(口試、彩色纜線辨色能力及體能測驗)」→如「第一試(筆試)」總成績「相同」時→依序以1.「計算機概要」原始分數,2.「基本電學」原始分數之高低→決定排序。
7、凡筆試科目→任一科「零分(含缺考)」者→或筆試科目二科原始分數加權平均成績「未達50分」者→「不得」參加「第二試(口試、彩色纜線辨色能力及體能測驗)」!
(二)「第二試(口試、彩色纜線辨色能力及體能測驗)」成績:
1、口試成績→滿分以「100分」計→係依下列「與工作相關之構面」及「當日繳交資料」→進行「綜合評分」:
(1)「儀態」→(包括禮貌、態度、舉止等)。
(2)「語言表達」與「反應能力」→(包括聲調、言辭、理解、應變、溝通等)。
(3)「才識」→(包括專業知識、技術與經驗、問題判斷與分析、志趣、領導等)。
(4)「人格特質」→(包括價值觀、自信、抗壓、企圖心等)。
2、「彩色纜線辨色能力檢定」→為門檻條件→由受檢定人員將檢定人員「指定之纜線」排列於「正確色別表格」位置→排列正確者「合格」→排列不正確者→再由「現場專業醫師」檢定辨色能力→僅能辨識部分顏色者→視為「不合格」→檢定不合格者→不須再進行「體能測驗」。
3、「體能測驗」→為門檻條件→測驗項目包含(1)「站姿(雙腿直挺)雙手挺舉啞鈴」;(2)「肩扛30公斤跑走50公尺」→不合格者→不予錄取。
項目 |
施測簡述 |
合格標準 |
站姿(雙腿直挺) 雙手挺舉啞鈴 |
1.雙手各持1只22磅啞鈴,兩臂同時伸直向上挺舉,將啞鈴高舉於頭頂之上,持續15.00秒(含)以上1次。 2.測試時戴安全帽、護腰、護膝、護肘。 註: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: 1.兩臂未伸直挺舉。 2.未將啞鈴高舉於頭頂之上。 3.挺舉持續時間未達15.00秒(含)以上。 4.未能於30秒內完成1次挺舉。 |
30秒內 完成1次 |
肩扛30公斤 跑走50公尺 |
1.肩扛30公斤沙包,跑走50公尺(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)。 2.測試時戴護膝、護肘、手套。 3.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,可將沙包放於地面,但時間仍照算。 註: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: 1.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。 2.未用肩扛(如將沙包拖行、滾動、抱持等)之指定動作。 3.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。 |
肩扛跑走時間在17.00秒(含)以內 |
【◎註】:參加「體能測驗」時→須穿著「運動服(或輕便服裝)」及「運動鞋」→「不得」以赤腳應考。
(三)甄試「總成績」計算:
1、「第一試(筆試)」總成績→佔甄試總成績「60%」→「第二試(口試)」成績→佔甄試總成績「40%」→「彩色纜線辨色能力檢定不合格者」或「體能測驗不合格者」→不予錄取!
2、甄試總成績「相同」者→依序以1.「第一試(筆試)」總成績、2.「計算機概要」原始分數、3.「基本電學」原始分數之高低→決定錄取排序。
(四)「錄取方式」:
1、依甄試總成績高低→「擇優錄取」→口試成績「未達70分」者→「不予」錄取!
2、逾通知「報到期限」而「未報到」者→即視為「放棄」→並「註銷」錄取資格。
(一)110年度→預定於「110年6月」考試→「宏華人力」→派駐「中華電信(客戶網路)人員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【◎註:110、111年度「宏華人力」→派駐「中華電信(客戶網路)人員」招考,「各類組、各科別」之「需才缺額」,請看「大東海官網」每日發布之「獨家狠準戰報」,就能「洞燭機先」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