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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營銀行‧聯邦銀行,聯邦銀行學院
民營銀行〜大東海→110、111年度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「回顧」與「前瞻」→「鑑往」與「知來」:
民營銀行〜大東海→110、111年度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「回顧」與「前瞻」→「鑑往」與「知來」: }

 一、「民營銀行」→「聯邦銀行」→「新進人員」:

(一)「主辦考試」機關「聯邦銀行」

(二)聯邦銀行「新進人員」之「報考學歷」及「薪資待遇」為:

1、「大學、專科畢業」,男女可考→「(個人金融)人員」→月薪(含伙食津貼)$ 26,000起薪!→年終獎金高達「4.6個月以上」!→年薪高達「43萬元」以上!

2、「大學、專科畢業」,男女可考→「(房貸)專員」→月薪(含伙食津貼)$ 27,000起薪!→年終獎金高達「4.6個月以上」!→年薪高達「44萬元」以上!

3、「大學、專科畢業」,男女可考→「存匯櫃員」→月薪(含伙食津貼)$ 30,000起薪!→年終獎金高達「4.6個月以上」!→年薪高達「49萬元」以上!

4、「大學、專科畢業」,男女可考→「(理財)顧問」→月薪(含伙食津貼)$ 30,000起薪!→年終獎金高達「4.6個月以上」!→年薪高達「49萬元」以上!

5、「大學、專科畢業」,男女可考→「(企業金融)人員」→月薪(含伙食津貼)$ 32,000起薪!→年終獎金高達「4.6個月以上」!→年薪高達「53萬元」以上!

6、「大學(法律相關系所)畢」,男女可考→「(法務)人員」→月薪(含伙食津貼)32,000元起薪!→年終獎金高達「4.6個月以上」!→年薪高達「53萬元」以上!

7、「專科畢(具證券期貨業務員證照)」,男女可考→「(證券)營業員」→月薪(含伙食津貼)$ 24,000起薪!→年終獎金高達「4.6個月以上」!→年薪高達「39萬元」以上!

二、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」→「近年招考」→「錄取總名額」:

(一)110年度→預定於「110年6月」→ 將再招考 →「更多名額」! 

(二)111年度→預定於「111年6月」→ 將再招考 →「更多名額」! 

三、「110、111年」→「聯邦銀行」→「新進人員」→「考試日期」及「報名日期」:

(一)報名日期:

1、「110年度」(本屆)預定「110年5月」 →受理報名! (一律採網路報名!)

2、「111年度」(下屆)預定「111年5月」 →受理報名!(一律採網路報名!)

(二)考試日期:

1、「110年度」(本屆)

(1)「第一階段(筆試)」→「筆試」日期:預定「110年6月」 →舉行「筆試」!

(2)「第二階段(面試)」→「面試」日期:預定「110年7月」 →舉行「面試」!

2、「111年度」(下屆)

(1)「第一階段(筆試)」→「筆試」日期:預定「111年6月」 →舉行「筆試」!

(2)「第二階段(面試)」→「面試」日期:預定「111年7月」 →舉行「面試」!

四、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甄試「類別」及「名額」:

★(一)「(個人金融)人員」→「(大學、專科)畢」,男女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預定於「110年6月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
★(二)「(房貸)專員」→「(大學、專科)畢」,男女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預定於「110年6月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
★(三)「存匯櫃員」→「(大學、專科)畢」,男女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預定於「110年6月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
★(四)「(理財)顧問」→「(大學、專科)畢」,男女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預定於「110年6月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
★(五)「(企業金融)人員」→「(大學、專科)畢」,男女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預定於「110年6月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
★(六)「法務人員」→「大學以上(法律相關系所)畢」,男女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預定於「110年6月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
★(七)「證券營業員」→「專科(具證券期貨業務員證照) 畢」,男女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預定於「110年6月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
五、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「報考資格」:

(一)「(個人金融)人員」、「房貸專員」、「存匯櫃員」、「理財顧問」、「(企業金融)人員」→報考「資格條件」:

1、「大學、專科以上畢業(含應屆畢業生)→或具相關「工作經驗」者。

2、取得以下證照者「尤佳」:

(1)「信託業」業務人員。

(2)「人身保險」業務員。

3、「理財顧問」須另具備以下「測驗合格」證明書:

(1)「投信投顧法規」測驗。

(2)「投資型保險」業務員。

(3)「金融市場常識」與「職業道德」測驗合格。 

(二)「法務人員」→報考「資格條件」:

1、「大學」以上→(法律相關系所)畢業。

2、具金融業「法務相關工作經驗」者→「尤佳」!

(三)「證券營業員」→報考「資格條件」:

1、「專科」以上畢業→具有「證券商業務員」及「期貨商業務員」等證照→「尤佳」!

2、有「企圖心」、具「經驗及客源基礎」者→「尤佳」!

六、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「第一階段(筆試)」:

★「測驗科目」及「時間」:

節 次

測 驗 科 目

預備

測 驗 時 間

第 一 節

性  向  測  驗

數 理 邏 輯 測 驗

08:20

08:30 ~ 09:10

第 二 節

作   文

09:20

09:30 ~ 10:00

第 三 節

民  法  總  則

10:10

10:20 ~ 11:20

 

※註:「民法總則」題型→為「四選一(單選)選擇題」→採「劃記答案卡」作答!

 

(一)「(個人金融)人員」→

→「第一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節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「第一節」→考「性向測驗」及「數理邏輯測驗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!

2、「第二節」→考「作文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!

3、「第三節」→考「民法總則」→考「選擇題」!

(二)「(房貸)專員」→

→「第一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節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「第一節」→考「性向測驗」及「數理邏輯測驗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!

2、「第二節」→考「作文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!

3、「第三節」→考「民法總則」→考「選擇題」!

(三)「存匯櫃員」→

→「第一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節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「第一節」→考「性向測驗」及「數理邏輯測驗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!

2、「第二節」→考「作文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!

3.107年度→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
(四)「(理財)顧問」→

→「第一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節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「第一節」→考「性向測驗」及「數理邏輯測驗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!

2、「第二節」→考「作文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!

3、「第三節」→考「民法總則」→考「選擇題」!

(五)「(企業金融)人員」→

→「第一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節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「第一節」→考「性向測驗」及「數理邏輯測驗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!

2、「第二節」→考「作文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!

3、「第三節」→考「民法總則」→考「選擇題」!

 

七、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「第二階段(面試)」之「程序」:

(一)通過「第一階段(甄試)」者→將通知參加「(第二階段)甄試」→請本階段甄試人員至「本行網站」查詢甄試相關「注意事項」!

(二)甄試地點:試場設於「臺北市」→地址「另行公告」!

 

八、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「錄取」及「進用」:

(一)「應試者」所繳「證件」資料→如有「偽造、變造、資格不符」或其它「不實」情事→「應試者」除應負「法律責任」外→本行得「取消」其應試資格→若「已獲錄取」者→「撤銷」錄取資格。

(二)「錄取人員」→分梯次進用→「進用後」(先試用6個月)→並應於「試用期內」取得「人身保險業務員證照」(法務人員及證券營業員除外)→「期滿考核」合格者→「正式任用」→其後得視各業務職系需要調整工作→考核「不合格」者→予以解僱。

(三)凡經「錄取分發後」→錄取人員如有「下列情形之一」→經查證屬實者→將「不予」進用或立即「終止」勞動契約:

1、犯「內亂罪、外患罪」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。

2、曾服公職有「貪污行為」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。

3、犯前二款以外之罪,判處「有期徒刑以上」之刑確定,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。

4、依法「停止任用」、受「休職處分」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。

5、「褫奪公權」尚未復權者。

6、受「監護宣告」或「輔助宣告」,尚未撤銷者。

近年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「各類別」→「錄取名額」與「統計總表」:
近年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「各類別」→「錄取名額」與「統計總表」: }

(一)110年度→預定於「110年6月」考試→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
(二)111年度→預定於「111年6月」考試→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
 

【◎註:110、111年度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,「各類組、各科別」之「需才缺額」,請看「大東海官網」每日發布之「獨家狠準戰報」,就能洞燭機先!

一、近年「各類組、各科別」錄取名額「明細表」:

大東海〜「為您提供」→「(103年)~聯邦銀行」→「報名簡章(甄試簡介及說明)」→「敬請詳閱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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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東海〜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匯集「全 國各分班」→「首席名師團」→北中南「各路名師」→互為「交流」與「共享」→「必考科目」→「每科」皆有「1〜3位以上」之「超強名師」→「為您開示、為您授課」→「人人稱讚、有口皆碑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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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東海〜「超強學員」→參加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年年榮獲「全國錄取總冠軍」→「有目共睹、鐵證如山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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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東海〜「績優學員」→參加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「榮登金榜、心路歷程」→「錄取經驗、讀書心得」→「世代傳承、與您分享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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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東海〜「績優學員」→參加「聯邦銀行(新進人員)招考」→「狀元榜眼探花」→「錄取標準、錄取分數」→「考取標準、考取分數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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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、「考試院」主辦之→各類「公職考試」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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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、「金研院」舉辦之→各類「國營事業」招考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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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、「金研院」舉辦之→各類「銀行招考」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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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、「考試院」主辦之→各類「證照考試」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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己、「各機關」主辦之→各類「其他考試」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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戊、報名參加「大東海」~「永久免費~保證班」→「最佳投考組合」→「準備一次」→「就可連考多次」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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