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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營事業‧聯合招考,國營事業招考學院
國營事業〜大東海→113、114年度「經濟部」所屬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→聯合招考〔(大專畢) 暨(以上學歷)〕之〔新進(職員)〕→「回顧」與「前瞻」→「鑑往」與「知來」:
國營事業〜大東海→113、114年度「經濟部」所屬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→聯合招考〔(大專畢) 暨(以上學歷)〕之〔新進(職員)〕→「回顧」與「前瞻」→「鑑往」與「知來」: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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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「國營事業」→「經濟部」所屬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→聯合招考→〔(大專畢) 暨(以上學歷)〕之〔新進(職員)〕:

(一)「主辦考試」機關「(經濟部)所屬事業機構(新進職員)甄試委員會」

(二)「試務承辦」單位→委託「台灣金融研訓院【簡稱(金研院)】」辦理。

(三)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「國營事業(位階)」

1、「台電」:行政院經濟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

2、「台水」:行政院經濟部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

3、「台糖」:行政院經濟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

4、「中油行政院經濟部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

(四) 「大東海」→「開示」與「指導」:

1、「經濟部」→「國營事業」→「聯合招考」→考試機會:

★「經濟部」直屬的「國營事業」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→於「每年10~12月」→聯合招考「專科以上畢」學歷之「新進職員」→月薪為「$39,000元~41,000元」起薪

2、「經濟部」→「國營事業」→「獨立招考」→考試機會:

★「經濟部」直屬的「國營事業」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→各自「獨立招考」之「行程」:

(1)「台電(新進僱員)」→「獨立」招考:

(A)國營事業「台電公司」→近年來,依慣例→於「每年5月~7月間」→會招考「高中職畢」學歷之「台電(新進雇員)」考試!→月薪為「$31,487元」起薪! (年終獎金高達「4.6個月以上」! )

(B)台電「新進僱員」之「報考學歷」為「高中職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,不限年齡,男女皆可報考!

(2)「台水(評價人員)」→「獨立」招考:

(A)國營事業「台水公司」→近年來,依慣例→於「每年3月 ~ 6月間」→會招考「高中職畢」學歷之「台水(評價人員)」考試!→月薪為「$27,840元」起薪! (年終獎金高達「4.6個月以上」! )

(B)台水「評價人員」之「報考學歷」為「高中職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,不限年齡,男女皆可報考!

(3)「中油(新進員)」→「獨立」招考:

(A)國營事業「中油公司」→近年來,依慣例→於「每年10月~12月間」→會招考「高中職畢」學歷之「中油(新進雇員)」考試!→月薪為「$27,944元」起薪! (年終獎金高達「4.6個月以上」! )

(B)中油「新進雇員」之「報考學歷」為「高中職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,不限年齡,男女皆可報考!

(4)「台糖(新進工員)」→「獨立」招考:

(A)國營事業「台糖公司」→近年來,依慣例→於「每年9月~12月間」→會招考「高中職畢」學歷之「台糖(新進工員)」考試!→月薪為「$26,896元」起薪! (年終獎金高達「4.6個月以上」! )

(B)台糖「新進工員」之「報考學歷」為→「高中職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,不限年齡,男女皆可報考!

二、「國營事業」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、漢翔」→「新進職員」→「近年招考」→「錄取總名額」:

(一)「109年度」→「109年11月15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,813 名」(正取1,335名,備取478名)

(二)「110年度」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,542 名」(正取1,162名,備取380名)

(三)「111年度」→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「 1,194 名」!

(四)「112年度」→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「 1814  名」(正取1,387名,備取427名)

(五)「113年度」→預定於「113年10月」考試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
三、「112、113年度」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→「新進職員」→「考試日期」及「報名日期」:

(一)報名日期:

1、「114年」(屆)預定「114年6月」→報名。(採網路報名)!

2、「113年」(屆):預定「113年7月」→報名。(採網路報名)!

(二)考試日期:

1、「114年」(屆)(分二階段舉行):

(1)「初試」→「筆試」日期:已於「114年10月」→舉行「筆試」。

(2)「複試」→複試之項目:「①查驗證件、②複評測試、③現場測試、④口試」→日期:「實際公告日期視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」

2、「113年」(屆):(分二階段舉行):

(1)「初試」→「筆試」日期:預定「113年10月」→舉行「筆試」。

(2)「複試」→複試之項目:「①查驗證件、②複評測試、③現場測試、④口試」→日期:「實際公告日期視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」

四、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→(新進職員)招考→甄試「類別」及「名額」:

★(一)「企管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94  名」(正取161名,備取33名)

2、111年度→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97 名」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73  名」(正取144名,備取29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★(二)「人資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3  名」(正取10名,備取3名)

2、111年度→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1 名」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0  名」(正取7名,備取3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★(三)「財會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61 名」(正取50名,備取11名)

2、111年度→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31 名」

3、112年度→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48  名」(正取34名,備取14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★(四)「國貿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08年度→「108年11月24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7 名」(正取12名,備取5名)

2、109年度→「109年11月15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0  名」(正取7名,備取3名)

3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

★(五)「資訊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23 名」(正取82名,備取41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64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76  名」(正取50名,備取26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★(六)「法務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8  名」(正取10名,備取8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6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9  名」(正取5名,備取4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★(七)「政風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 9  名」(正取6名,備取3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5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23  名」(正取16名,備取7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★(八)「地政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27 名」(正取21名,備取6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30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45  名」(正取29名,備取16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★(九)「土地開發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3 

2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6  名」(正取3名,備取3名)

3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★(十)「土木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32 名」(正取94名,備取38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61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208  名」(正取138名,備取70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十一)「建築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4  名」(正取10名,備取4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3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31  名」(正取24名,備取7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十二)「機械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239 名」(正取184名,備取55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33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247 名」(正取206名,備取41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十三)「電機(一)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443 名」(正取345名,備取98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287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547  名」(正取446名,備取101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十四)「儀電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76  名」(正取54名,備取22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49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46 名」(正取112名,備取34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十五)「環工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23 名」(正取16名,備取7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7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37  名」(正取23名,備取14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十六)「職業安全衛生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9 名」(正取15名,備取4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9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35  名」(正取25名,備取10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0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

(十七)「化學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共計錄取 24 名」(正取17名,備取7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5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3  名」(正取9名,備取4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十八)「化工製程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共計錄取 97 名」(正取69名,備取28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26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76  名」(正取54名,備取22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十九)「石油開採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08年度→「108年11月24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「 12 名」(正取8名,備取4名)!

2、109年度→「109年11月15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8 名」(正取5名,備取3名)

3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二十)「農業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4 

2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8  名」(正取5名,備取3名)

3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二十一)「地球物理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08年度→「108年11月24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4 名」(正取10名,備取4名)

2、109年度→「109年11月15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0 名」(正取7名,備取3名)

3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二十二)「大眾傳播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共計錄取 8 名」(正取5名,備取3名)

2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二十三)「統計資訊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共計錄取 8 名」(正取5名,備取3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0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7  名」(正取12名,備取5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二十四)「水利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07年度→「107年10月28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0 名」(正取7名,備取3名)

2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二十五)「圖書資訊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共計錄取 7 名」(正取4名,備取3名)

2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二十六)「食品加工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07年度→「107年10月28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6 名」(正取3名,備取3名)

2、109年度→「109年11月15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7 名」(正取4名,備取3名)

3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二十七)「畜牧獸醫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7日」考試共計錄取 7 名」(正取4名,備取3名)

2、111年度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3 

3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6  名」(正取3名,備取3名)

4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二十八)「生態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08年度→「108年11月24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6 名」(正取3名,備取3名)

2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2  名」(正取8名,備取4名)

3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二十九)「文化資產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07年度→「107年10月28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9 名」(正取6名,備取3名)

2、108年度→「108年11月24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6 名」(正取3名,備取3名)

3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三十)「物流運輸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07年度→「107年10月28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7 名」(正取4名,備取3名)

2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三十一)「餐旅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07年度→「107年10月28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8 名」(正取5名,備取3名)

2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三十二)「測量製圖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07年度→「107年10月28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8 名」(正取5名,備取3名)

2、108年度→「108年11月24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7 名」(正取4名,備取3名)

3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(三十三)「地質」人員→「專科畢」可考→「招考名額」:

1、111年度→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共計錄取 7 

2、112年度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共計錄取 10  名」(正取7名,備取3名)

3、113年度預定於「113年11月」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」!

六、「國營事業」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→「新進職員」→甄試「類別」及「名額」、「學歷」、「科系」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考試科目」及「工作性質」:

★(一)「企管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「不限」科系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!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企業概論;②法學緒論」(佔30%)→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管理學;②經濟學」(佔50%)→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業務經營、行銷、企劃、總務、採購」「客戶服務」「契約規劃與執行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二)「人資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→「不限」科系。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企業管理;②法學緒論」(佔30%)→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人力資源管理;②勞工法令」(佔50%)→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人力資源管理」相關業務!

★(三)「財會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→「不限」科系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政府採購法規;②會計審計法規」(佔30%)→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中級會計學;②財務管理」(佔50%)→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會計報表彙編、收支審核、帳務處理、財務規劃、成本分析、採購監辦」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四)「國貿」人員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→「不限」科系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政府採購法規;②商事法」(佔30%)→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英文翻譯及寫作;②國際貿易實務」(佔50%)→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設備、燃料或油品採購」,「合約之履約及爭議處理」、「行銷」、「貿易管理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五)「資訊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→「不限」科系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計算機原理;②網路概論」(佔30%)→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資訊管理;②程式設計」(佔50%)→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資訊系統規劃、設計、開發與維護及網路」「資訊安全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六)「法務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法律(包括科技法律、財經法律或其他學門法律)所系科組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。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商事法;②行政法」(佔35%)→考「問答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民法;②民事訴訟法」(佔45%)→考「問答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提供法律諮詢、參與爭議事件之解決及處理法律事務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七)「政風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→「不限」科系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政府採購法規;②民法」(佔30%)→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刑法;②刑事訴訟法」(佔50%)→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政風」業務相關工作!

★(八)「地政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都市計畫、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、地政、土地管理、土地資源、不動產、不動產與城鄉環境、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等​)所系科組畢或相關科系」暨「以上學歷」。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政府採購法規;②民法」(佔30%)→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;②土地利用」(佔50%)→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業務用地現場勘察、取得及不動產活化、經營管理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九)「土地開發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都市計畫、土木、建築、地政、土地管理、土地開發、不動產、市政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政府採購法規;②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」(佔30%) →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土地使用計畫及管制;②土地開發及利用」(佔50%) →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辦理用地取得及變更、土地開發及房地出租活化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十)「土木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土木、建築、營建、河海工程、水利、水土保持等院所系科組或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應用力學;②材料力學」(佔30%) →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大地工程學;②結構設計」(佔50%) →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土木工程之規劃、勘測、設計、施(監)工、管理、檢驗、維護、採購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十一)「建築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土木、建築、營建、河海工程、水利、水土保持等院所系科組或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建築結構、構造與施工;②建築環境控制」(佔30%) →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營建法規與實務;②建築計畫與設計」(佔50%) →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建築工程之規劃、設計、請照、圖資審查」「赴工地現場從事工程監造、品質督導、查證(驗)與驗收辦理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十二)「電機(一)」、「電機(二)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電機、電子、航空電子、電控工程、自動控制、自動化工程、通信、通訊、機電、物理、光電、光機電、電信、電訊、生物機電、冷凍空調、動力機械工程等院所系科組或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電路學;②電子學」(佔30%) →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「電機(一)」人員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電力系統與電機機械;②電磁學」(佔50%) →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(4)「筆試(第三科)」「電機(二)」人員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電力系統;②電機機械」(佔50%) →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「電機(一)」人員從事「機電、儀控工程及相關設施之規劃、設計、監造、安裝、維護、運轉值班及職業安全衛生」等相關業務!→ 「電機(二)」人員從事「機電工程及相關設施之規劃、設計、監造、安裝、維護、運轉值班及職業安全衛生等相關業務!

★(十三)「機械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機械、輪機、航空、材料工程等院所系科組或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!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應用力學;②材料力學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熱力學與熱機學;②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機械工程及相關設施之規劃、設計、監造、安裝、維護、運轉值班及油輪輪機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十四)「儀電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電機、電子、自動控制、通信、機電、資工、物理等院所系科組或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電路學;②電子學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計算機概論;②自動控制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儀電、儀控設備之規劃、設計、監造、安裝、維護、運轉值班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十五)「職業安全衛生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職業安全衛生、土木、工業安全衛生、化學、化學工程等院所系組或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職業安全衛生法規;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風險評估與管理;②人因工程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十六)「環工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環工、環科、水利、土木、河海工程、水土保持、化工、化學、公共衛生、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、環境科學與工程、生命科學、生物科技等院所系科組或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環化及環微;②廢棄物清理工程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環境管理與空污防制;②水處理技術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

(1)污染防治、溫室氣體管理、廢水規劃與審查、廢棄物管理 、環境生態之規劃、設計、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等相關業務!

(2)自來水工程規劃設計、施工、設備操作維護管理、水質管理與研究及檢驗等相關業務!

★(十七)「工業安全衛生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工業安全衛生、職業安全衛生、職業安全與衛生、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、工業化學與災害防治、職業衛生、工業衛生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勞工安全衛生法規;②工業衛生概論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風險危害評估;②工業安全工程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工業安全之規劃、設計、研究、分析、檢驗、鑑定、評估、計畫管理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十八)「化工製程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化學、工業安全衛生、化工與材料工程、生物、藥學等院所系科組或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化工熱力學②化學反應工程學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單元操作②輸送現象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工場操作與設備維護、技術服務及製程模擬研發改善、產銷規劃與執行等相關業務!

★(十九)「化學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化學、水土保持、地理、河海工程、物理等院所系科組或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普通化學;②無機化學」(佔30%) 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分析化學;②儀器分析」(佔50%) 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化學相關之研發、化驗工作、環境保護、水質檢驗、監測、管理及運轉值班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二十)「地球物理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礦冶工程、礦業及石油工程、資源工程、材料及資源工程、地質、應用地質、地球科學、海洋科學、地震、地球物理、應用地球物理、應用物理、應用數學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普通地質學;②地球物理概論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震波測勘;②重磁力測勘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國內外地球物理測勘、資料處理及分析評估等」相關業務!

★(二十一)「畜牧獸醫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畜牧、獸醫等院所系科組或相關科系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家畜各論(豬學);②豬病學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家畜解剖生理學;②免疫學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畜牧獸醫、動物保健、豬隻飼養及環保等日夜輪班之現現場管理、操作及未來派駐海外分公司作業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二十二)「餐旅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→「不限」科系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餐飲服務②客房服務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餐飲管理實務②旅館經營管理實務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從事「餐旅服務、管理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二十三)「物流運輸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→「不限」科系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運輸學;②企業概論」(佔30%)。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物流管理;②倉儲與存貨管理」(佔50%)。

★(二十四)「文化資產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」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。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世界文化史概要;②藝術概要」(佔30%)。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;②博物館學概論」(佔50%)。

★(二十五)「經濟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個體經濟;②總體經濟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統計學;②計量經濟學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電力經濟供需預測分析、能源與總體經濟資訊蒐集、分析與運用,以及石化市場供需預測等相關業務!

★(二十六)「大眾傳播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新媒介科技;②傳播理論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新聞報導與寫作;②公共關係與危機處理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 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新聞處理及議題管理、企業公關溝通及政策行銷之規劃與執行、業務經營、行銷、企劃、總務、採購、客戶服務等相關業務!

★(二十七)「統計資訊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統計學;②巨量資料概論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資料庫及資料探勘;②程式設計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「資料庫及模式庫之建立與維護、巨量資料統計分析與應用、數量方法分析與應用及資訊系統及網站程式之規劃、開發、維運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二十八)「水利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流體力學;②水文學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渠道水力學;②土壤水利學與基礎工程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「水利工程之規劃、勘測、設計、採購及水文分析研究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二十九)「圖書資訊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。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概論②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讀者服務②技術服務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「圖書館技術服務、讀者服務、檔案管理及其相關電子化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三十)「食品加工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食品化學;②食品工廠管理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食品微生物學;②食品加工學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「食品工廠HACCP、ISO、GMP自主管理體系及設備操作與維護、食品製造品管及研發」等相關業務!

★(三十一)「石油開採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岩石力學;②岩石與礦物學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石油工程;②油層工程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(三十二)「生態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普通生物學;②保育生物學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生態學;②環境變遷與永續發展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(三十三)「農業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農藝、園藝、土壤、農化、植保、植病、昆蟲、植物科學及植物醫學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植物生理學;②作物學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農場經營管理學;②土壤學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「農作物生產管理(規劃、種植、田間栽培管理、收穫處理等)及栽培技術之建立與農地管理」等相關業務!

(三十四)「地質」人員→

→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→考「選擇題」及「非選擇題」

1、可報考之「學歷、科系」:「專科(水土保持、地球物理、地球科學、地理、物理、海洋、機械工程、機電工程、應用地理等)畢」暨「以上學歷」

2、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筆試科目」→「共考3科」:

(1)「筆試(第一科)」→共同科目→「國文(佔10%)」及「英文(佔10%)」→ 考「論文寫作」暨「英文選擇題」

(2)「筆試(第二科)」→專業科目(A)→「①普通地質學;②地球物理概論」(佔30%) → 考「選擇題」

(3)「筆試(第三科)」→專業科目(B)→「①石油地質學;②沉積學」(佔50%) → 考「問答題、計算題、申論題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!

3、「工作性質」簡述:「國內外野外地質調查、地質測勘、地下地質 及地質構造研究、石油天然氣之潛能評估、探勘及開發以及地熱發電與碳封存等等相關業務!

★「初試(筆試)」→「測驗時間」:

節次

測驗科目

預備

測驗時間

第1節

國文、英文

08:25

08:30〜10:30

第2節

專業科目 A

11:05

11:10〜12:40

第3節

專業科目 B

13:55

14:00〜16:00

試題

題型

(一)共同科目1、「國文」為「論文寫作」,2、「英文」採「測驗式」試題。

(二)專業科目:除「法務類」均採「非測驗式」試題外→其餘各類別之「專業科目A」採「測驗式」試題→「專業科目B」採「非測驗式」試題。

(三)「測驗式」試題→均為「選擇題(單選題,答錯不倒扣)」→「非測驗式」試題→可為「問答、計算、申論」或「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」之試題。

 

七、「國營事業」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→「新進職員」 →「複試」之「程序」:

(一)參加「複試」,應注意事項:

1、參加「複試」人員→應依通知之「日期、時間、地點」報到→「逾時者」→視同「棄權」

2、「實施項目」為查驗證件、複評測試、現場測試、口試

3、依「初(筆)試」成績高低順序→按各類別錄取人數「加額通知」→參加「複試」(1.錄取總人數在 100 人以上之類別 ,除企管類加額 30%外,資訊、地政、建築及環工類加額80%;土木類加額100%外,其餘類別加額 50%。2.錄取總人數在99 人以下之類別,除企管類加額 30%外,資訊、地政、建築及環工類加額80%;土木類加額100%外,其餘類別加額 60 %。以上人數之計算, 不足 1人以 1人計,除法務類至少加額10人外,其餘各類別至少加額 8人。→成績「相同者」→依序以「專業科目B」、「專業科目A」、「國文」、「英文」成績高低決定之。

4、「初(筆)試」成績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→「不得」參加複試:

(1)「國文」、「英文」、「專業科目A」、「專業科目B」→有任何1科成績「零分」。

(2)「機械」、「電機(一)」及「電機(二)」等類別→應考人之「專業科目B」原始分數→排名未達該類別總到考人之「前40%」者,有關原住民族應考人之成績以加計 15% 後之成績計算 。

(二)「複試」之「項目」→包括1.「查驗證件」;2.「複評測試」;3.「現場測試」;4.「口試」。

1、「查驗證件」:(須符合本甄試簡章規定)

★查驗身分證、學歷證件及其他資格證件之正本。

2、「複評測試」:

「試務處」得以「英文」或「專業科目」之「測驗式試題」進行「複評測試」→複評結果不計入「複試成績」 ,惟「複評結果」如與「初(筆)試」成績差距過大,該結果將列為「口試合格與否」之重要參據。「拒絕」受測者,即「取消」參加「複試資格」。

2、「現場測試」→(任何一個項目「不合格者」→「不予」錄取):

(1)「現場測試項目」→區分為「體適能測試(400公尺跑走)」、「現場適應性模擬(上下鷹架)」、「辨色實作模擬」及「辨識設備標示牌」等 4項,「施測說明」及「合格標準」如下表:

項目

施測簡述

合格標準

1.「體適能」測試→(400公尺跑走)

「400 公尺」跑走(不限於運動跑道施測)

(1)男性:(2分30秒內)完成。

(2)女性:(3分鐘內)完成。

2.現場「適應性模擬」→(上下鷹架)

(1)爬上「4公尺高」之鷹架,繞行1圈後,由另一側下架。

(2)全程依測試說明操作安全繩、安全鈎、安全鍊條及指定工具等。

「3分鐘內」完成各項規定操作,且無不安全動作。

3.「辨色實作」模擬

辨別監考人指定之色碼本內容並依監考人指定之顏色, 辨別線紮導線顏色。

「2分鐘內」辨別線紮導線顏色全部正確完成。

4.「辨識」設備標示牌

依指示於「距離4公尺處」以雙眼辨識出標示牌(寬9㎝×高22㎝)內的文字、數字及英文字母(字高至少2 ㎝)。

「2分鐘內」全部正確完成。

 

(2)須「實施現場測試」之「甄試類別」及「測試項目」如下表:

甄試類別

測試項目

地政、土地開發、土木、建築、環工、畜牧獸醫、農業

體適能測試、現場適應性模擬、辨識設備標示牌等3項

機械、電機(一)、電機(二)、儀電、職業安全衛生、化學、化工製程、地質

體適能測試、現場適應性模擬、辨色實作模擬、辨識設備標示牌等4項

 

3、口試:「口試」占總成績「20%」→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。「評分項目」及「配分」如下:

(1)儀態:20分→(包括禮貌、態度、舉止)。

(2)言辭:20分→(包括聲調、語言表達能力)。

(3)才識:60分→(包括志趣、領導、問題判斷、分析、專業知識、專業技術與經驗、工作適應性)。

八、「國營事業」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→「新進職員」→「初試(筆試)」、「複試(現場測試、口試)」之「成績計算」及「錄取、備取及進用」:

(一)「初試(筆試)」之「計算方式」

★「初(筆)試」成績→占「總成績80%」→「成績計算」如下列:

1、「共同科目」占初(筆)試成績20%→「專業科目」占初(筆)試成績80%。

2、未到考之科目→以「零分」計算。

3、「原住民族」應考人→報名時所檢具身分證明屬實→其「初(筆)試成績」另予「加計15%」後列計。

(二)「複試(現場測試、口試)」之「計算方式」:

1、複試(現場測試)→任何一個項目「不合格」者→「不予」錄取。

2、複試(口試)→「口試」占總成績20%→未達60分者→「不予」錄取。

(三)「錄取、備取」及「進用」:

1、經複試合格者→依「總成績」高低及志願(複試時選填)分發機構→按各類別錄取人數「依序錄取」→錄取人數在100人以上之類別依錄取人數「備取30%」→99人以下之類別依錄取人數「備取40%」→「企管」,依錄取人數「備取20%」;「資訊、地政、建築及環工」等4類,依錄取人員「備取60%」;「法務、土木類」,依錄取人數「備取80%」→不足1人以1人計,各類別至少「備取3人」,且各類別→均不相互流用。總成績「相同者」→依序以「初(筆)試」、「口試成績」高低決定之。

2、錄取人員之「分發」→以「一次」為限→「不得」以任何理由要求「重新分發」、「更改類別」或「保留資格」,備取遞補者亦同→「未依」用人機構通知之時間、地點報到→或「未完成」實習(或試用)者,即「註銷」錄取資格。惟因「服兵役」或「分娩」無法依通知之時間、地點報到者→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逕向各用人機構申請「延後報到」→並於「申請延後事由消滅之日」起「1個月內」向各用人機構申請報到→逾期「未提出申請」者→即喪失錄取資格。分發人員「未報到」、報到後「中途離職」,因「兵役」申請延後報到逾1年,或用人機構現職派用人員錄取報到時,按「實際缺額」逐次由「同類別」備取人員,按「總成績」高低及「志願」依序遞補 ;用人機構現職派用人員錄取報到類別,如非屬該用人機構年度需求類別,得改以該人員前次錄取類別進行遞補。「專案離島」名額,如有前開得由「備取人員」遞補之情形時,其缺額納入「同類別」備取名額 。「備取資格」於榜示之日起至「4個月內」有效→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→「不得」要求分發進用。

3、「錄取人員」報到後→錄取人員報到後應簽訂「勞動契約」始予進用, 並由各該機構視業務需要→分發「遍佈臺灣」及「離島地區」之服務單位,如未完成實習(或試用)或實習(或試用) 不合格者,用人機構立即終止勞動契約;分發後之調動事宜,依各該公司規定辦理。(註:錄取人員如為各用人機構之專案精簡退離人員,依規定「不得」再任職於原機構。)

4、人員到職後→起薪及晉薪依各所用人之公司規定辦理,目前各公司→「起薪」約為「新台幣3萬6仟元」至「3萬9仟元」間!

5、本甄試進用人員→「不具公務人員」任用資格,相關資料亦「不送」銓敘機關銓敘。

6、錄取人員→如具「學士以上學歷」或「公務人員考試高等考試」及格資格者→進用後「不得」要求以較高學歷或考試資格敘薪。各用人機構「現職人員」報名參加本甄試錄取者,應辦理「離職」手續→「始予進用」→且「不得要求」依原職等級保障敘薪。

7、本甄試進用人員→如有「兼任」車輛駕駛及「初級」保養者,屬業務上、職務上之所需,「不另」支給兼任司機加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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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「國營事業」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→「新進職員」→「各類別」→「錄取名額」與「統計總表」:
近年「國營事業」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」→「新進職員」→「各類別」→「錄取名額」與「統計總表」: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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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109年度→「109年11月15日」考試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(新進職員)招考」→共計錄取「 1,813 名」(正取1,335名,備取478名)!

(二)110年度→「110年11月07日」考試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(新進職員)招考」→共計錄取「 1,542 名」(正取1,162名,備取380名)!

(三)111年度→「111年10月23日」考試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(新進職員)招考」→共計錄取「 1,194 名」!

(四)112年度→「112年10月22日」考試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(新進職員)招考」→共計錄取「 1,814 名」(正取1,384名,備取427名)!

(五)113年度→預定於「113年10月」考試→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(新進職員)招考」→將再招考「更多名額」!

【◎註:113、114年度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(新進職員)招考」,「各類組、各科別」之「需才缺額」,請看「大東海官網」每日發布之「獨家狠準戰報」,就能洞燭機先!

一、近年「各類組、各科別」錄取名額「明細表」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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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東海〜「為您提供」→「112年度~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(新進職員)招考」→「報名簡章(甄試簡介及說明)」→「敬請詳閱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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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經濟部」→公告之「112年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(新進職員)招考」→甄試簡章

「經濟部」→公告之「111年產業園區(新進約僱人員)招考」→甄試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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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東海〜「超強學員」→參加「台電、台水、台糖、中油、漢翔(新進職員)招考」→年年榮獲「全國錄取總冠軍」→「有目共睹、鐵證如山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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